公司治理
檢舉管道

元大投顧於公司網站建立並公告獨立檢舉信箱、專線,供任何人發現本公司從業人員有犯罪、舞弊或違反法令之虞時,均得提出檢舉,並檢附相關事證。本公司處理檢舉情事之相關人員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

電話:(02)7752-7844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57號4樓 檢舉受理單位 收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事項暨同意書
本電子信箱服務,僅限於「當事人連絡」及「處理檢舉案件」必要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本公司檢舉電子信箱服務,僅限於當事人連絡必要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與利用您的個人資料,為保障您的正常權益,請務必詳閱以下所述事項: 本公司基於檢舉案件處理之目的範圍內,得以電子或紙本方式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辨識個人類:包含姓名、電子郵遞地址、電話號碼)。個人資料使用之期限為5年,使用地區為中華民國境內,使用對象為本公司或相關處理之其他機關(構)。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行使當事人權利,包含查詢及請求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刪除等作業。若您不同意提供以上個人資料,本公司將無法回覆或處理您的檢舉。 於符合上揭蒐集之特定目的業務範圍內,本人同意貴公司得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且經貴公司向本人告知上開事項後,本人已明確知悉貴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相關內容無誤。

信件內容不可為空白,建議不要超過3000個中文字,如內容過長請改以附檔方式提供檢舉內容盡可能包括:

1. 人:被檢舉人姓名、所屬部門及職稱或其他足以識別被檢舉人身分之資訊。
2. 事:行為或事實發生經過。
3. 時:行為或事實發生時間。
4. 地:行為或事實發生地點。
5. 物:足資佐證被檢舉人涉及犯罪、舞弊或違反法令之具體事證及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單據、憑證、報表、合約、信函、錄音、錄影、相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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