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團體聲明書」與「證券投資顧問委任契約」修訂通知

2020/12/31

本公司於109年12月31日修改法人團體聲明書:
高階管理人:包括董監事、總經理,或相當於前述高階管理人員之自然人。
實質受益人選項: 1.直接、間接持有股份或資本超過25%、3.未有符合前兩項之類型,則應確認高階管理人員之身分資料。

本公司於109年12月24日修訂證券投資顧問委任契約:
更改金管會核准之營業執照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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